各二级单位:
五一节、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扬正气,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现转发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关于开展2017年五一端午节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请各单位强化纪律要求,加强教育引导,学校纪委将不定期开展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和“四风”陋习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校纪委
2017.4.28
中共湖南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
驻教纪通〔2017〕11号
关于开展2017年五一端午节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纪委,厅委直属各单位:
五一节、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扬正气,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行动,认真研究部署,强化纪律要求,加强教育引导,紧盯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大操大办、变相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敢抓敢管、严抓严管,早扯袖子早提醒。
各单位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深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深入开展明察暗访活动,灵活运用重点抽查、交叉检查、暗访督查等多种方式,针对重点内容、重点环节开展检查。要以“零容忍”态度纠正和查处“四风”陋习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陋习问题突出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中共湖南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