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陆武成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陆武成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陆武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陆武成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陆武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陆武成简历:

  陆武成,男,汉族,1953年5月生,甘肃庆城人,197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学理论专业。

  1972年2月,兰州市公安学校学员;

  1972年7月,兰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政工科干事,局政治部干事、团总支书记;

  1975年10月,兰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干部一科、技术干部科干事;

  1983年11月,兰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

  1984年9月,省委组织部经济干部处、党政干部处干事(1980年9月至1985年7月兰州大学夜大学政治经济专业学习);

  1986年12月,省委组织部党政干部处副处级组织员、副处长;

  1993年6月,省委组织部党政干部处正处级组织员;

  1994年2月,省委组织部干部调配处处长;

  1996年8月,金昌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1998年9月,金昌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9年4月,金昌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0年12月,金昌市委副书记(主持市委工作)、市长;

  2001年2月,金昌市委书记(1998年8月至2001年6月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2004年3月至2005年1月中央党校培训部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5年3月,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2004年9月至2006年7月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8年5月,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

  2008年7月,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

  2012年4月,兰州市委书记;

  2012年10月,待安排;

  2012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

  2013年1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党的十六大代表。第十一届、十二届省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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