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12年至2014年间,王和违规默许其儿子开办的公司,利用王和多年担任领导职务的影响力在所属企业承揽业务谋取利益,未采取措施制止。同时,在王和填报的2013年和2014年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隐瞒了儿子经商办企业的情况。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党组研究决定,给予王和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及降级处分。(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党组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