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通报8起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等损害学生利益典型案例

 

    日前,永州市纪委通报了8起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等损害学生利益典型案例。

    1.江永县一中违规收取补课费和资料费案。2013年上学期至2015年下学期,江永县一中高中部经校长张朝杰及分管副校长刘勇、义鸿志、蒲智全同意,违反相关规定,组织有偿补课,收取补课费和资料费共计363.01万元。上述有偿补课行为增加了学生学业负担,侵害了群众经济利益,损害了学校形象。2017年6月,江永县纪委给予该校副校级(副科级)纪检员文甲生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对刘勇、义鸿志、蒲智全进行诫勉谈话;2017年12月,市纪委给予张朝杰(副处级)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清退或收缴。

    2.零陵区徐家井小学七里店校区高洁诱导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和参与培训机构经营案。2017年下学期,高洁利用班级微信群引导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学练优》及配套试卷。2016年,高洁参股2所培训培训机构的经营并占50%的股份。高洁介绍其任教班级3名学生去自己参股的培训机构,并收取了每人每年1880元培训费。2017年10月25日,高洁主动退出了2个培训机构的股份并退还了3名学生的培训费。2017年11月20日,零陵区教育局给予高洁行政警告处分。

    3.冷水滩区仁湾镇学校彭雄英违规向学生推荐教辅材料案。2017年9月中旬,某书商通过中介向彭雄英推荐一套教辅资料,并表示有20元辛苦费。彭雄英向全班每位学生发放了自愿征订单,并收取12名学生书款1440元给书商,同时获利240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事发后,彭雄英主动向组织坦白所犯错误,并退回向学生代购的教辅材料费。2017年11月10号,冷水滩区教育局给予彭雄英行政警告处分。

    4.东安县白牙市一小胡海辉、蒋美云违规向学生推荐教辅材料案。2017年9月1日,胡海辉、蒋美云在班教室向学生宣传购买《学海乐园》教辅材料。全班共68名学生有67名购买了该教辅材料,合计金额3350元。9月4日,胡海辉、蒋美云均在《学海乐园》布置了家庭作业。9月6日,胡海辉、蒋美云主动将学生购买的教辅材料款全部予以清退。9月11日,东安县教育局给予胡海辉、蒋美云行政警告处分。

    5,祁阳县龙山街道龙山完小申玉娟违规收取补课费案。2016年9月20日,申玉娟利用中午午休时间在教室以辅导学生做作业的方式给学生补课,补课费每生1200元(其中一名学生收了1000元),共向学生收取补课费7000元。2017年6月30日,祁阳县教育局给予申玉娟行政记过处分; 相关违纪款项予以清退或收缴。

    6.双牌县教育局资助中心主任兼扶贫办主任盘海军套取教育专项补助资金案。2016年元月至2017年6月,盘海军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贫困学生的方式,以盘某、袁某等9人的名义套取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资金共计4500元,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17年11月10日,双牌县纪委给予盘海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500元违纪款由县纪委予以收缴。

    7.道县绍基学校克扣学生伙食费案。2015年12月至2017年1月,绍基学校校长唐勇生、副校长程全兴、总务主任吴足德商定由学校食堂管理人员采取虚列开支的手段,克扣学生伙食费共计69.09万元,侵害了学生利益。2017年8月16日,程全兴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2017年8月24日,唐勇生和吴足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相关违纪款项予以清退或收缴。

    8.祁阳县黎家坪镇明德小学违规收取学生搭早餐费案。在2017年2月12日明德小学开学工作会上,校长唐铁军违反上级有关规定,布置安排学校为学生提供早餐服务事宜,要求各班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进行宣传,费用按学生搭中餐的标准收取。到2017年2月20日,学校共有搭早餐学生404人,收取搭早餐费共计16.16万元。2017年6月6日,祁阳县教育局给予唐铁军行政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予以清退或收缴。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