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通报6起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作风不实、履责不力的典型案例

     日前,湘西自治州纪委通报了6起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作风不实、履责不力的典型案例。

    1、吉首市移民开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颜克龙,市移民局干部李钢,双塘街道办事处干部杨胜庆在脱贫验收中失职失责案。2016年吉首市双塘街道富强村建档立卡户金某作为预脱贫户参加验收。2016年12月,湖南省考核验收组在吉首市考核验收过程中,现场认定该市双塘街道富强村村民金某住房面积未达标,不予脱贫。经查,颜克龙作为金某的结对帮扶干部,不正确履行结对帮扶工作职责,不掌握结对帮扶户家庭情况。李钢在任吉首市双塘街道富强村第一支书期间,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脱贫帮扶工作不深入,对脱贫住房政策及建档立卡户金某住房情况不掌握,错误填写金某的住房面积。杨胜庆作为驻村干部,工作不到位,得知金某的住房未达脱贫标准未及时报告,也未对金某家庭住房情况进一步核查。由于三人履责不到位,造成虚假脱贫、不予脱贫的后果。2017年3月,颜克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胜庆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吉首市太平镇民政办工作人员秧进云在脱贫验收中作风不实案。秧进云在担任该镇太平村驻村干部期间,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过程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作风不深入,未按要求走访了解所在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基本情况,未到该村2016年预脱贫户张某家里了解情况,对张某家的收入等情况掌握不到位。2016年12月,省精准扶贫核查验收组在太平村开展脱贫验收时,现场认定张某因收入指标未达到脱贫标准不予脱贫。2017年3月,秧进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泸溪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军精准扶贫工作履责不力案。杨军在任泸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浦市镇李家田村专职扶贫工作组工作人员期间,没有按照县委、县政府驻村要求进行驻村,没有按规定开展各项帮扶工作,致使脱贫工作滞后。2017年7月,杨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古丈县红石林镇扶贫和民政事务服务站站长张文杰违反精准扶贫工作纪律案。张文杰任红石林镇扶贫和民政事务服务站站长、马达坪村驻村干部期间,负责精准扶贫工作,在马达坪村脱贫攻坚工作中,工作作风不深入,存在精准识别程序不到位、档案资料填写不规范、不完善等问题,违反工作纪律。2017年7月,张文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保靖县葫芦镇副镇长洪山精准扶贫工作作风不实案。洪山作为葫芦镇驻大岩村干部,未按要求对大岩村危房改造摸底名单进行审核,便将名单上报相关单位和部门。2017年4月,该县县委督查室在督查中发现葫芦镇大岩村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石某的房屋属于D级危房,但没有纳入危房改造兜底援建户,对该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通报(收到督查通报后洪山才到石某家中了解情况)。洪山作为大岩村驻村干部,工作流于形式,对所驻村建档立卡户家庭情况不深入了解,且问题整改不及时。2017年8月,洪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永顺县对山乡社会事务服务站干部郭建平精准扶贫工作作风不实案。郭建平在对山乡联合村所负责联系的5户精准扶贫结对帮扶户均没有走访,2017年5月份以来,郭建平未按要求宿村。郭建平存在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中作风不实的问题,违反工作纪律。2017年7月,郭建平受到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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