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张仲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
张仲平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仲平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及其他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福建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