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株洲市纪委下发《“五一”“端午”期间纠正“四风”监督检查的通知》,着力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紧盯重要节点,不断发出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坚决刹住节日期间不正之风。
通知指出,“五一”“端午”期间,容易发生的不正之风主要集中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嫁喜庆事宜及值班制度和外出请假报告制度执行落实不好等几个方面。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全市各单位要严格遵守节假日值班制度,做好综治维稳等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各县市区、市直机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因公因私外出的,必须按程序书面报告,履行请假手续。
市纪委还对防范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购置节礼、公车私用等问题作出具体要求,强调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或者以汇报会的形式搞联谊等;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或者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严禁公车私用,除必要的执法执勤和紧急公务外,各单位公车要严格按规定实行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
“五一”期间是婚嫁等喜庆事宜的高峰时段,对此,市纪委特别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湖南省纪委《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暂行规定》,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婚礼车队规模不得超过8辆。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向本级或者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告,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
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商局等将在节日期间组织明察暗访,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对于顶风违纪者,坚决予以查处,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市纪委同时在《株洲日报》、株洲电视台等媒体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