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基层干部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就深化整治“文山会海”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我省近日制定出台《湖南省深化整治“文山会海”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深化拓展为基层减负成果,让广大基层干部轻装上阵,充分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提供坚强作风保障。具体措施如下:
一、不得突破年度文会总量管控、只减不增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中关于发文开会的制度规定,对各类文会实行年度计划管理、总量管控,做到只减不增。建立文会智治信息化平台,对文会进行全面监管,及时提醒、纠偏。
二、不得随意制发配套文件。上级党委和政府文件没有明确要求制定配套文件的,一律不制定。配套发文原则上只配套一级,不得层层配套,不得简单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
三、各部门单位及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下级党委和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未经同级党委和政府批准,各部门单位及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下级党委和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在公文中提出指令性要求,不得要求下级党委和政府报文或转发其制发的文件。
四、不得就相同或相近的事项层层重复开会。全省性会议(含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一般不越级召开,确需越级召开的要严格报批。已直接开到基层的全省性会议,市县和基层单位不再层层重复召开。
五、不得随意提高会议规格、扩大会议规模。省直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全省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会期不超过1天,不得安排市州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一般不安排分管负责同志参加。多位领导同时出席的会议,原则上只由一位领导作主题讲话。
六、不得召开冗长拖沓、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不得为留痕、避责而开会。严格控制会议时长。
七、不得未经批准随意编发、报送简报。对各类简报实行目录管理,新设简报严格报批。凡没有标注批准文号的简报,不得编发、报送、接收。
八、不得报送无实质内容和参考价值的报告。综合性报告应包含存在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反映问题要明确具体、见人见事,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一律退回。
九、不得搞突击式征求意见、重复交办任务或要报材料。征求意见、交办任务、要报材料要给相关单位留足充分的调研、讨论和反馈时间,不得搞“朝发夕收”。一般不得就同一事项向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重复交办任务、多头要报材料。
十、不得多头重复开展督查检查考核。严格执行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不得以领导交代、工作紧急等为由随意开展,不得重复扎堆、层层加码。建立重大决策部署网上督查平台,防止多头重复督查。
十一、不得过多过度设置政务APP等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使用任务。不得搞强制推广、线上线下重复留痕,不得简单对线上学习、报文填表等指标完成情况搞排名通报和考核。全面清理规范各级各部门现有政务服务移动端,相关功能和服务逐步整合接入“湘易办”超级服务端。
十二、不得随意将配套发文开会等作为考核评判贯彻落实情况的指标。除中央明确规定的外,不得随意将是否制发配套文件、召开会议等作为评判贯彻落实情况的指标,不得通过工作调度、情况通报等方式明示或暗示要求制发缺少发文依据的配套文件、召开必要性不强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