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2014年度科研分的统计基本完成,现将统计结果挂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发表的论文的认定标准为能在新闻出版总署查询到正规合法刊号,并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或维普网能查询到;
二、各教职工请认真查实本人的姓名、部门、分值和职称(特别重要)是否正确,如有疑问请与行政楼318科研处办公室联系(22537653);
三、合作成果科研分值的调整,请论文第一作者或课题主持人与科研处办公室联系;
四、科研分值认定时限,统计范围:科研成果限于本年度,且已公开发表,课题应在立项与结题时间内;
五、本次科研分校对时间为:3月12日至3月20日,所有问题请在此时间段前来科研处办公室咨询调整处理,过期不予处理;
六、科研分与教研分互转问题,暂时只登记,不审核,等校对完成后,再统一处理。
附件:
科研处
2015-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