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校对2016年科研分值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2016年度科研分的统计基本完成,现将统计结果挂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发表的论文的认定标准为能在新闻出版总署查询到正规合法刊号,并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能查询到(只认正刊不认增刊);

二、各教职工请认真查实本人的姓名、部门、分值和职称(特别重要)是否正确,如有疑问请与行政楼318科研处办公室联系(22537653);

三、合作成果科研分值需要调整的,由论文第一作者或课题主持人与科研处办公室联系(非课题参与人不能给科研分,课题参与人以文件或申报书为准);

四、科研分值认定时限,统计范围:科研成果限于本年度,且已公开发表,课题应在立项与结题时间内;

五、本年度科研分与教研分合并计算,分值不互转,两者总分达标即可。所有科研分的认定以2014年9号科研文件为准,所有论文均报科研处计入科研分,教材报教务处计入教研分,通过高教室和教务处立项的所有项目只计教研分,未经科研处申报、备案的所有项目均不能记科研分。

六、本次科研分校对时间为:12月26日至2017年1月5日,所有问题请在此时间段前来科研处办公室咨询调整处理,过期不予处理;

七、本次校对后还有因为杂志没有到而未统计的可以在3月15日前补登,但本次校对完后的课题和合著成果不能再调整。

附件:2016年度科研分统计表2017年1月3日校对版

科研处

2016-12-26


版权所有 © BoB手机客户端 科研产业处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职教大学城智慧路118号[412000]

备案号:湘ICP备05003325号-1 湘教QS3-200505-00029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