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省,资助自然科学及与自然科学相交叉学科领域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增强源头创新能力,为创新型湖南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精神,省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了基金管理改革的思路和要求,并广泛征求了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相关单位、科研管理人员、一线科研工作者等方面意见,改革的思路和要求已经体现在201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中。现将2016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自科基金资助类别及资助强度
1、资助类别: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含省市及青年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项目)。
2、资助强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支持经费20万元;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支持经费5万元(其中管理科学项目3万元);省市联合基金项目,支持经费20万元;青年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项目,支持经费5万元。申请经费数必须按资助强度填报;项目研究期限为三年以内。
二、申报条件
1、凡在省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在职在岗的科技人员均可按《2015-2017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见湘基金委字〔2014〕3号文件的附件2)和《2016-2018年湖南省自然科学湘潭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16-2018年湖南省自然科学衡阳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16-2018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常德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16-2018年湖南省自然科学株洲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统一简称指南)申请省自科基金项目。如指南中有与本通知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2、申请者的条件请参照指南第四点注意事项中(二)申请者的条件。
3、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面上项目(含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
5、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男性不超过35周岁(
6、申报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必须与所在地企业签订合作意向或协议(合作企业必须有配套资金证明)。
7、签订了青年人才培养联合基金协议的依托单位方可申请青年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项目,并按签订协议执行。
三、注意事项
1、2016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自由申报。
2、主持省科技厅各类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必须结题后方可申报。
3、获得过国家自科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相同的项目内容申报省基金,同一年度不得以相同的申报国家自科基金内容申报省基金,如有违反即作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4、申请者获得过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允许再申报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过面上项目(含往年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类别)资助的,不得再申报面上项目;获得过杰青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报省基金项目(不含省市联合基金)。
5、申请者(含参与者)本年度可申请(含参加)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其中只能主持1项。
6、2016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项目具体申报操作细节请参照网上申报系统的申报操作说明);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申报请用2013年制的项目申请书(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均不受理),申请者必须按申请类别使用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申请书,于
申请人如忘记用户名和密码,可点击自科申报人登陆界面的“忘记密码”,再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电子邮箱后,系统将自动把用户名和密码发到填写的邮箱;建议登录系统后立即更改密码。
7、学科代码必须按《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分类目录及代码》(系统中已录入)填写完整,有三级学科的请填至三级学科,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8、项目申报时,各依托单位需报《2016年申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一份(可在申报系统中自动生成),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可用特快专递的形式邮寄)。
9、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10、2016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由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承担。
11、集中受理时间自
四、咨询方式
1、有关项目申报的未尽事宜可咨询省科技厅基金办。
联系人: 李成平 蔡进莲
电话:0731-88988701 88988757
2、具体申报受理事宜可咨询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
受理咨询:张国平 匡智祥
电 话:0731-88988730 88988732
系统咨询: 蒋明艳
电 话:0731-88988950
受理地址:长沙市河西岳麓大道科技大厦一楼102室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集中受理时间安排表:
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