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2011年度科研分的统计基本完成,现将统计结果挂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发表的论文的认定标准为能在新闻出版总署查询到正规合法刊号,查询地址http://www.gapp.gov.cn/cms/cms/website/zhrmghgxwcbzsww/SearchService/xwjgcx.html;
二、各教职工请认真查实自己的分值,如有疑问请与办公楼511科研处办公室联系;
三、科研分值的调整,请论文第一作者或课题主持人与科研处办公室联系;
四、科研分值认定时限:统计范围:论文限于本年度,且已公开发表,,课题应在立项与结题时间内;
五、科研分统计所有问题请在2月20日下午五点前来科研处办公室咨询调整处理,过期不予处理;
六、2011年度立项的各级课题请一并核实报科研处备案,否则将不予经费资助。
科研处
2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