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2018年度科研分的统计基本完成,现将统计结果挂科研处网站校对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发表的论文的认定标准为能在新闻出版总署查询到正规合法刊号,并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能查询到;
二、各教职工请认真查实本人的姓名、部门、分值和职称(特别重要)是否正确,如有疑问请与行政楼316科研处办公室联系(22537679);
三、合作成果科研分值需要调整的,由论文第一作者或课题主持人与科研处办公室联系;
四、科研分值认定时限,统计范围:科研成果限于本年度,且已公开发表,课题应在立项与结题时间内;
五、本次科研分校对时间为:1月3日至1月10日,所有问题请在此时间段前来科研处办公室咨询调整处理,过期不予处理;
六、本次校对后还有因为杂志没有到而未统计的可以在3月27日前补登,但本次校对完后的课题和合著成果不能再调整。
科研处
20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