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依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 “十四五”规划 2024 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340 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限制条件补充如下:
1.主持有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或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本次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2.在研(含已申报待评审)课题已达3项或在研课题延期未结题的,不得申报本次课题。
3.请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积极申报规划重点或资助课题。为推进学校科研工作健康发展,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或2018年1月1日之后主持过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的教师,均不得申报省一般课题(立项不资助)。
科研产业处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