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市侨联统一布署,侨情调查工作正式进入调查登记阶段,请各二级单位依照《株洲市侨情调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好符合条件的调查对象的填报好《侨情调查表》(调查对象每人一张),并于在5月28日前将电子稿发给宣传部罗杨,邮箱26471942@qq.com。
附件:
党委宣传部
2019.05.14
株洲市侨情调查表
侨情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