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衡先报
凡从省外入(返)衡人员,特别是近14天以来有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天河区、番禺区、海珠区、南沙区、越秀区、从化区、花都区、荔湾区、黄埔区、增城区,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汉阳区、江岸区、江汉区;4月2日以来有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禅城区旅居史的人员,与病例轨迹有重合交集的人员,需提前通过“湖南居民健康卡——入(返)湘报备登记”程序报备行程,提前2天向当地社区、酒店、单位报备,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对未及时报备的,各县市区将会要求隔离对象支付隔离费用。对瞒报、谎报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的,将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入衡即查
各村、社区和查验场所要对上海、广州、武汉、佛山等存在疫情外溢风险地区的入(返)衡人员开展自主排查,发现风险人员及时报告,确保不漏查漏管一人。
3、入衡即检
所有外省入(返)衡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入(返)衡人员抵衡后第一时间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建议在第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
4、入衡即管
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进入公共场所主动配合扫“场所码”,并科学佩戴口罩;各场所的防控监督员要加强巡查和督促防控措施的落实。
5、配合“交通卡口”查验
经飞机场、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高速公路口等交通枢纽入(返)衡人员,须配合“一扫二看三查四验”查验措施,即扫“场所码”、看健康码、查行程卡、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