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调动学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学生干部的责任心,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全面、准确地掌握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便于干部今后工作顺利地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述职大会每学期进行一次,由团总支组织部负责。述职人员包括团总支、学生会全体干部及各班班长、团支书。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违者将扣除干部考核5分/次。
二、各干部应就本学期的工作客观地向团总支书记汇报,重点汇报取得的成绩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提交一份书面形式的述职报告。述职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述职报告交组织部存档,作为评优的依据之一。
三、在本人述职的基础上,团总支、学生会干部之间对述职报告进行讨论,肯定其工作中的成绩,对工作失误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法,以便帮助团总支、学生会干部更好地工作。
四、对不负责任、不积极工作的干部及时提出批评,并督促改进。对述职不合格的干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除名。
五、除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和各班班长、团支书外,各班其它班干部参加本班班干部述职会议,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由各支部团支书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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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总支、学生会